菏政办字〔2015〕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365备用线路检测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菏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有关规定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市级考核事项意见〉的通知》(菏办字〔2015〕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实施考核,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二、考核原则和对象
(一)考核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立制强基、突出重点,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内部工作落实考核与社会客观效果评估相结合,全面准确地评价考核对象工作实绩。
(二)考核对象。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菏泽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等情况。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包括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指南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情况,政策解读情况,舆情收集与回应等情况。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包括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包括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性、合法性;协助调查和举报处理情况;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包括政府网站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政府网站的内容建设和安全保障制度措施、政府网站的服务实用性和互动情况,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用情况,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信息查阅场所等重点平台建设情况。
(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和监督检查情况。包括工作部署、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情况。
(七)社会评估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情况。
四、方法和步骤
(一)平时考核。
建立平时考核台账,对每个考核对象预置100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考核。扣分项目主要有:1.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检查通报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个问题(县区政府含部门)扣1.5分。此项由市政府办公室提供。2.市政府办公室每半年一次电话调度、网上检查中发现问题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以及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的,每个问题扣1.5分。此项由市政府办公室提供。3.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每个问题扣1.5分。此项由督查组提供。4.对热点问题和重大政务舆情不能及时回应,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个问题扣1.5分。此项由市政府新闻办提供。5.市公安局检查通报的政府网站安全隐患没有按期整改到位的,每个问题扣1.5分。此项由市公安局提供。
(二)自我考核。
各县区、各部门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和计分标准,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我考核,填报考核表,并收集有关文件、通知、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报告等证明材料,一并报市政府办公室。
(三)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估。
通过政府阳光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四)综合考核。
对各县区、各部门的平时考核成绩、经核查的两次自我考核成绩平均值、第三方机构评估成绩,分别按30%、40%、30%的权重计入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依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各县区、各部门的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合格(60—8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级。
五、组织实施
对主要考核事项实行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核查各县区有关项目公开情况。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对核查事项逐一打分。并将核查事项纳入对下级部门的绩效考核评价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下级部门工作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核查任务分工表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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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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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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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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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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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建设情况,目录指南、年度报告、及时性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协助调查和举报督查办理情况,政府公报情况,监督检查情况,信息公开及时性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情况,工作部署情况,市政府部门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情况和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等;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共同核查政府网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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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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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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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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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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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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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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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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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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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市政府办公室共同核查政府网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政府网站系统运行情况、政府网站服务实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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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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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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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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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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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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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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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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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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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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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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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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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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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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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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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和供地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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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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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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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信息、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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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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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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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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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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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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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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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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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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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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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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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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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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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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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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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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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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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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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情况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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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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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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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运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情况以及宣传报道社会效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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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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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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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市政府办公室共同核查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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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说明:情况属实的予以计分;不属实或证明材料证据不充分的不予计分,并相应扣除责任单位2分。
六、时间安排
(一)每年7月15日前和次年1月15日前,各县区、各部门分别对考核年度上半年、下半年情况进行自我考核,填写上半年和下半年菏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整理有关文件、通知、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报告等证明材料,分别以纸质文本(加盖公章)2份和电子版文档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邮箱:hzszfwz@163.com)。(二)次年2月上旬,市政府办公室完成对各县区、各部门平时考核、自我考核、社会评估等成绩汇总,根据汇总成绩确定各县区、各部门考核等次。(三)次年2月底前,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抄送市委组织部。
(二)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在全市政府系统进行通报。
(三)对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指标表(县区政府)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指标表(市政府部门)
3.考核重点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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