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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78191/2014-00743 公开时间 2014-08-27
365备用线路检测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菏政办发〔2014〕 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365备用线路检测办公室
2014年8月27日

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为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4〕 22号) 精神,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推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抓住重点,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要按照“公开为原则, 不公开为特例”的要求,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加大保密审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要继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的清理工作,对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要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要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各级政府及部门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等情况,由涉及具体内容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要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报纸刊发或其他媒体播报。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要把各自的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 把通知通告、文件和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等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
  在作出《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省政府令第238号) 中确定的关系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前,应当就重大行政决策方案的内容、出台背景、拟解决的问题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并及时回应和反馈。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后, 应当全部在法定时间内主动公开。(市政府所有部门分别实施)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 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开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编制公布市、县区各部门(单位) 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时限、收费情况等内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围绕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其他方式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修订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别牵头实施)
  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处罚案件,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市工商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分别牵头实施)
  三是推动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督,促进依法行使权力。在公开行政审批清单的同时,要组织编制市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等。(市编办牵头实施)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说明支出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相关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 进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别牵头实施)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当前要着力抓好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转方式、流转价格等信息,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细化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扩大公众参与。(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分别牵头实施)
  二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牵头实施)
  三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牵头实施)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市财政局牵头实施)
  五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公告发布,强化违法行为记录信息公开。(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实施)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对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的公开力度,市、县区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各高等学校、中学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的范围、时间和平台对保送生、自主招生(含体育特长和艺术特长) 、高水平运动员、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进行公开。全面公开高校预算决算信息。(菏泽学院、菏泽医专、市教育局分别牵头实施)
  二是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统一编发项目指南,公开受理项目申报,公示评审立项结果,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分别牵头实施)
  三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对医疗服务收费、食品安全标准等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都要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发布。(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牵头实施)
  四是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以及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实施)五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分配情况等低保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公示内容、形式、方法、程序等,完善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市民政局牵头实施)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全市各监测点位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 值,每月发布9县区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并进行排名。对市内主要河流断面点位信息在市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开,每月更新一次。研究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市环保局牵头实施)
  二是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逐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市安监局牵头实施)
  三是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要明确公开原则、内容及方式,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属企业年度和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和业绩考核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市国资委牵头实施)
  四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以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实施)五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培育信用环境,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建设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市工商局牵头实施)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方式。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认真对待,要认真学习有关政策和解读,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工作环节的流程,切实做到15个工作日内件件有回声。要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注意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四、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按照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培训工作机制,使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行政机关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不断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负责机构,加强力量配备,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制定当前公开工作要点,并于2014年9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2014年10月底前,报送信息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通报结果。

服务对象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365备用线路检测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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