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及监督保障措施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
(二)公开形式
采取网上公开和门户网站(www.shanhe.cc)公开两种形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市广播电视台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台申请获取。本台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办公地址:市中华路1428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5332993。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2.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并填写《申请表》。
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71551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菏泽市广播电视台信息公开申请表 |